5月4日,集团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优化管理流程、激发经营活力的有关事宜。此次会议,是对集团2014年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顺应集团改革发展需要的战略落地。会议梳理了集团及直管单位现行生产经营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权责不明、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层级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权限,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生产经营管理权限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团所属企业议案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
根据《意见》和《办法》,今后集团将更加注重战略规划、投融资控制、业绩考核规范、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股东权利的行使,并将集团战略落实、国内外市场开拓、有限相关多元发展等经营权充分赋予生产经营实体。一方面进一步增强集团的管控能力,另一方面又尽可能地发挥经营实体的活力。
这次《意见》和《办法》的制定实施,是集团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通过简政放权,全力打造“强化战略规划和引领,加强重大风险防范与控制,授权经营实体自主经营决策,加大经营业绩目标考核”的新型治理模式,逐步转变总部职能,力求实现从资产运营向资本经营转变,努力将总部打造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资本投资平台的重要举措,是集团具有重大意义的管理创新实践,必将有利于激发内部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推动集团战略实施和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