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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十大亮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0

       今年以来,在区域经济总体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形势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面展示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貌,特归纳总结2016年度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十大亮点”,便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深入了解、监督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亮点一:科学统筹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作出新贡献

       一是坚持“重点突出”和“统筹兼顾”原则,实行分级保障。自治区专项指标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农民住宅等;下达给各市的指标,必须优先保证未纳入自治区保障范围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等重点急需项目。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033.54公顷,同比增长13.31%,指标安排使用率为96.53%,有力保障了符合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项目用地需求。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703个,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488个重大项目已保障用地,累计落实用地指标26800公顷。全区获批建设用地面积11562.17公顷(含国务院审批),同比增加12.05%。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8856.87公顷,同比减少14.54%。

       二是合理调剂用地指标,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落实稳增长的工作部署,我厅于8月31日提前调剂2.79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县域经济项目用地需求,467个县域经济项目得以及时落地。11月2日,再次调剂安排了581个县域经济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15万亩,切实加大了对地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支持力度。

       三是完善细化稳增长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措施。制定印发了《广西国土资源稳增长、降成本措施》,有效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项目用地规划调整、耕地占优补优难、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简化报批材料,降低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继续深化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我们坚持加强用地审批前的服务与指导,大力推广 “特派员”制度,主动介入、主动协调,做到精准服务;对每宗用地报件应用远程报批系统实现三级联动审批,启用用地报件质量自动检查系统,并提供缴费网上告知,审查节点环节短信提醒服务。2016年1—11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显示我厅窗口群众满意度100%。

       五是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继续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建设,政务信息公开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通过“三级联管”系统建设,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深度融合,重点强化县级信息化达标建设,深化系统应用,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国土资源“批、征、供、用、补、查”监管水平。

       六是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厅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各地同步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及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报批。目前,桂林市、贺州市、那坡县的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余市、县、重点乡镇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将于本月底前报批。

       亮点二:国土资源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保障作用实现最大限度发挥

       充分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做到扶贫项目指标全部保障,扶贫项目优先审批,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一是出台了《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关于运用国土资源政策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充分运用国土相关政策,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精准脱贫试点(大新县、靖西市、巴马县)工作。为全面深化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服务脱贫攻坚进行试点探索、示范引导,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

       三是加大扶贫攻坚项目用地支持。已安排脱贫攻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931万亩,对具备用地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单列下达全区2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县600亩共1.68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下达全区14个贫困县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0亩;安排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项目、德保县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等一批脱贫攻坚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3131万亩;自治区本级安排了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居住区项目补充耕地指标178.7092公顷。

       四是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重点帮扶巴马县燕洞乡、西山2个乡和龙威、岩廷、戈贤、勤兰、卡才、弄峰、弄林等7个村。2016年厅领导赴定点扶贫地区考察15人次,处级领导赴定点扶贫村考察和入户帮扶140人次,全厅干部职工赴定点扶贫村考察和入户帮扶359人次,直接投入资金324.49万元用于巴马县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工程、产业发展等项目16个,受益群众达到1600人。帮助引进各类资金159.6万元,开展项目建设5个,受益群众达1008人,解决了151位贫困人员的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劳务创收277.5万元。2016年已提前脱贫了1个村,按预期脱贫了1个村。

       亮点三:国土资源改革呈现多元化土地供应新格局

       一是稳妥推进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区北流市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2015年6月29日,《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今年,我厅指导北流市研究制定了《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试点政策保障。截至目前,北流市通过就地入市、整合零星地块入市、旧村改造地块入市等途径,已推出1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顺利成交10宗,面积261.32亩,成交土地价款6326.28万元,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厅指导北流市同步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了《北流市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深化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今年我厅指导桂林市完成了旅游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并公布实施,完善旅游用地分类体系,并与城市规划分类无缝对接,有力助推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自2012年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桂林市引进旅游项目160余个,已营业项目10个,创造产值1.36亿元,实现税收3351万元,新增就业2000余人。目前,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已在全旅游名县创建县和贫困县中推广运用,为全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低丘缓坡试点工作。坚持按照“科学规划、保建并举、规范推进、滚动开发”的要求,科学确定低丘缓坡试点开发利用范围、规模和时序,突出环境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护,以生态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地区(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靖西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据统计,2012年8月至11月底,试点地区引进项目347个,拟用地总面积9.3万亩。其中已竣工或投产项目62个,在建项目117个,待建项目168个。预计项目总投资1394.74亿元,已完成投资203.23亿元,累计实现年产值1117.10亿元,年税收13.09亿元。全区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内安排当地群众就业共计11724人。

       四是继续总结推广增减挂钩改革试点。试点实施8年来,全区共安排增减挂钩试点项目122个,复垦总规模6.4万亩,拟新增耕地3.7万亩,累计完成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7万亩,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暂行细则》、《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验收技术规程》等文件,建立了自治区级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平台,在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简化工作程序,激发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积极性,引导全区贫困县利用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拍摄了《国土在行动——广西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纪实》专题片,宣传试点成果,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干部群众参与增减挂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亮点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全区全域

       坚决贯彻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通过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建立绩效考评、召开现场会、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等措施,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至8月底,全区92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实现“发新停旧”即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停放旧证,覆盖全区所有市、县(区),成为全国第8个实现全域颁发新证的省份。至12月8日,全区累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5.67万份,不动产登记证明22.93万份。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快速推进,全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都已配备了不动产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并全部安装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至11月底,全区92个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系统已全部接入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率100%,成为全国首批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全部接入国家平台的省份之一。

       亮点五:耕地保护工作有新举措

       一是“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开工146个,面积7275公顷,已完工80个,面积3740公顷。组织开展自治区“旱改水”28个重点项目建设,已下达2016年项目资金2.05亿。

       二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细则》,共组织完成19批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面积3394公顷,交易金额15.61亿元,亩均3.07万元。

       三是加快组织推进总投资66亿元的第一期、第二期21个县(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一期18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138个;二期30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

       四是会同财政厅下达2016年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资金6.75亿元,加快以“小块并大块”以奖代补的方式开展“双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

       五是扎实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全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会上书面交流了我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验。目前省级和设区市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已完成论证审查工作,省级划定方案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审查,12个设区市划定方案已办理了审查批复意见,全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论证审查工作拟于12月底全面完成。

       亮点六:表土剥离利用试点取得新进展

       我区高度重视耕作层表土剥离工作,自治区主要领导专门作了批示,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我区表土剥离利用工作。印发了《关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获国土资源部全文转发,要求各市年内剥离面积不得少于年内供地中耕地面积的10%,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市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定的区域和部分项目先行试点,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试点项目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有针对的选择剥离、储存及利用。目前全区已开展表土剥离652公顷。其中,桂林市表土剥离工作进展较好,已开展表土剥离面积147公顷;南宁、贵港、百色、贺州、来宾等市表土剥离面积超过了60公顷。

       亮点七: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6月,我厅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共6个);全区有12个县(市、区)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全区已达19个),为本届全国各省区市最多。

       二是继续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继续实行近五年供地率低于60%限制用地报批动态管理规定。按照2015—2017年全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万亩的部署,在2015年实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2.69万亩的基础上,下达今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9815公顷(14.7万亩),已盘活10138.92公顷,完成率103.30%;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下达清理涉嫌闲置土地任务14842公顷,已清查处置疑似闲置土地11954.27公顷,占任务的80.54%。2011—2015年全区供地率提高到63.24%。

       亮点八: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区和矿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自然保护区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批示精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全面核实了全区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有序推进了涉及保护区矿山的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总结了广西“十二五”找矿成果,评估“358”找矿目标完成情况。十二五期间,广西共完成钻探189.69万米,坑探14.73万米,浅井11.96万米,槽探179.73万立方米。先后启动了4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24片省级重点勘查区的勘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要矿产、优势矿产勘查。经初步评估,除锑、钼、铟矿种未实现3-5年目标任务之外,锰、铝土矿、铅锌、锡、钨、稀土、金、银、煤、铜、镍、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等13类矿种勘查成果已实现五年目标任务;银、铜、镍、稀土、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等6类矿种已提前完成八年目标任务。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8处(资源储量经评审或备案),其中大型56处,中型72处。初步形成铝土矿、稀土、锰等资源基地和勘查开发基地共10处以上。

       三是继续稳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完成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目标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现阶段找矿突破“八年目标”任务要求,组织编制2016年广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和自治区重点勘查区各项勘查工作。经初步统计,2016年度形成的矿产地有大型3处、中型3处、小型8处。

       四是继续推进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完成调查面积7250km2, 完成21个县(区)子项目的总成果报告集成工作,编制了系列土壤地球化学基础及评价应用图件。截至目前,共采集土壤样品76931件,农作物、岩石、大气干湿沉降物等辅助类样品18294件。发现优质富硒土地面积215.28万亩,其中耕地40.77万亩、园地25.81万亩。9县(区)成果报告通过了由项目办公室组织厅际联席会议的评审,均综合评定为优秀级。

       亮点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新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督察检查共发现违法用地1.06万宗,涉及土地面积2.5万亩(耕地00亩),立案查处9216宗,结案9154宗,结案率99.3%。发现矿产违法点327个,立案查处140件,结案139件,结案率99.3%;非立案整改图斑161个,已整改到位160个,到位率99.4%。8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采矿问题比较突出的6个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对1个县启动问责。

       二是开展2016年重点地区土地矿产1+1“天眼”执法专项行动。我厅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提取制作卫片图斑2958个,分布全区14个地级市67个重点县(区),覆盖率约70%,涉及土地面积约6.14万亩(耕地2.52万亩)。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2796宗,涉及土地面积2.43万亩(耕地1.07万亩)。发现查处整改违法采矿点94个,并做到及时消除了违法状态。

       三是积极督导整改国家土地督察发现的问题。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桂林市、贺州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对南宁、北海、河池市分别进行了土地执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发现2846宗土地存在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我厅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导,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整改土地2803宗,整改率98.49%。

       亮点十: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得到新加强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764次,成功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4起,避免了51人伤亡。

       二是加强巡查排查。对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个易发村进行了全面巡查;开展全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1103所学校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和建议,为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各地组织转移人员706次,转移7864人。纳入监控的786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5342个易发村没有人员伤亡,13次强降雨期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超过4人的地质灾害。

       三是加强防灾宣传和应急演练。全区共举办地质灾害宣传培训861场(次),参加人员14.56万人,专门演练193场,参加演练人数3.72万人。四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分三批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9600万元,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32处,受益群众4.7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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