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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发今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6

      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301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322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据预测,2011年广西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4-6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根据2010年完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显示,柳州市的融安、融水、三江、鹿寨、柳江,桂林市的5个城区、灌阳、荔浦、龙胜、平乐,梧州市的苍梧、岑溪、藤县,玉林市的容县、北流、博白、陆川、兴业,百色市的右江区、平果、德保、靖西、那坡、田东,河池市的金城江区、巴马、东兰、凤山、罗城、南丹等30个县(市、区)是2011年广西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

  301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市、县(市、区)城镇居民集中区32处、公路1处、学校38所、矿山3处、村屯224处、景区3处;322处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受威胁学校82处、公路21处、城镇集中区16处、村屯201处、企业1处、景区1处。这些地区是广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方案要求,一是各地要建立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二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四是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各地勘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成因、类型、防治手段的研究,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抢险施救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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