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始终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务必把问题估计得更重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狠抓防灾能力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期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2009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十有县”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力争覆盖全国1640个山区丘陵区县(市、区)。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近期工作。近期我国先后出现4次寒潮冰雪灾害天气过程,新疆、内蒙古等部分地区出现历史罕见雪灾,冰雪融化和冻胀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遭遇几十年一遇旱灾的西南地区,持续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一旦遭遇强降雨,极易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更要提高防范意识,提前部署、早抓落实。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工作。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工作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汶川地震灾区的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西南山区要重点关注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东南沿海地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地质灾害。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公示、督查、告知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消除隐患,明确防灾措施,确保安全。特别是位于高山峡谷的国家重点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更要加大工作力度。
《通知》还对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