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下半年我区将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
一是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市、县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在下发《方案》后,再次召开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落实分工方案。
二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由相关部门再派出3到5个检查组到今年没到过的地质灾害多发市、县再进行巡查排查。督促各市、县进行新一轮再巡查排查工作。巡查重点是山区城镇、乡村、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区和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设施周边等。同时,督促检查没有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市、县加快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是在8月份下达今年自治区第三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历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此外,着手安排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和中央切资金项目安排。
四是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历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结合巡查工作,检查各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和效果,着重检查桂林、柳州、河池、百色和玉林等地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补助经费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五是加强地灾监测预警,检查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对新出现的隐患点要求各地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明确责任人,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同时要尽快完成今年地质灾害自动监测和自动报警设备安装,推进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对口支持重点县工作,通过专业指导,尽快提升这些县的监测与预警能力。
此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未举办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市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加强讯期地灾应急值班工作,检验防灾预案,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避险场所等,提高相关单位和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