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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打响农村土地整治攻坚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07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关乎长远、任务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项目规划到位、资金筹措到位、工程实施到位,确保整体扎实推进。”3月30日,广西发出打响农村土地整治攻坚战的总动员。

  当日,来自全区14个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财政局分管经建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齐聚“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参加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共同举办的全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研判当前工作形势,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区土地整治任务及要求。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把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通过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认真抓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清理检查、进一步创新我区土地整治模式等措施,打好 “农村土地整治主动战”。

  为打好这场硬仗,广西严格执行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负责制,明确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实施成效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项目实施要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指导,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把本辖区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好、实施好,把项目建成群众满意工程。今后,凡是项目推进不能如期完成,工程质量低劣,廉政建设出问题,农民群众不满意的,要对相关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并暂停批准该市、县的土地整理项目。

  为了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确保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群众满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还会同财政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管理制度,把 2011年作为全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年,全面加强实施监管。一是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组织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参与到项目监管当中,定期召开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发挥专业机构的监管职能,实行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双重监管制度,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加大项目施工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引导项目区群众广泛参与项目施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和广西“一张图”成果,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新增耕地确认及收购储备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规范运行。

  据了解,近两年广西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去年,广西被列为全国十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之一,成功申报了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今年初,部土地整理中心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作合作备忘录》,自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广西土地整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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