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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保地灾应急队伍在灾害发生时能解决应急救灾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20

      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根据地质环境背景分析、地质灾害发育规律、汛期气候趋势展望和多年灾情统计预测,预计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广西可能属重灾区之一。

      未雨绸缪,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拉得出、上得去,能解决应急救灾问题。

      通知要求,地质灾害多发县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建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监测、预警等工作,充实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应急队伍力量;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制定建站方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机构设置要精干、高效,确保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通知强调,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备地质灾害巡查、调查、监测、应急抢险所需的仪器、应急车辆、多媒体信息接报专用手机等必要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装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水平,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拉得出、上得去,能解决应急救灾问题。

      通知要求,尚未开展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市、县要迅速开展这项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和水文部门的配合,各地要在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析系统的基础上,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析系统,进一步完善现行技术方法和业务平台,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强降雨期要加密预报次数,要将预报的精细化和准确度落实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为应急防灾提供依据。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2011年4月底前,以县为单位,针对易发区和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责任人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培训,提高监测员的预警的能力;另外,各地还要选择一处地质灾害危险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人员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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